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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日
從市民政局了解到
即日起
我省婚姻登記業(yè)務
已正式由全國系統(tǒng)切換為黑龍江省自建系統(tǒng)
全國婚姻預約地址現(xiàn)已停止使用
據(jù)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
新的婚姻登記系統(tǒng)可提供六類預約服務
↓↓↓
月3日
從市民政局了解到
即日起
我省婚姻登記業(yè)務
已正式由全國系統(tǒng)切換為黑龍江省自建系統(tǒng)
全國婚姻預約地址現(xiàn)已停止使用
據(jù)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
新的婚姻登記系統(tǒng)可提供六類預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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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人能去香港結婚嗎?答案是肯定的:能!在香港,結婚的雙方均不受居留條件所限制,也可屬于任何國籍。也就是說,只要能來到香港,就可以結婚,不管是用通行證來香港,還是用護照來香港。
另外,據(jù)說香港的法定結婚年齡為16歲!這和內(nèi)地比起來是不是十分人性化??!難怪香港的小朋友們那么早熟,前不久不就有一個香港中學生學霸求婚的新聞上了頭條嗎。所以,想要早點結婚的朋友們,不妨打個飛的去香港扯證。
那么,在香港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一、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新人須事先向香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一)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或互動話音系統(tǒng)預約遞交通知書,此預約服務24小時提供,費用全免。如您打算于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可在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14日內(nèi)預約遞交通知書。
若錯過了于上述期間辦理預約,或者您的婚禮將于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jiān)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預約一個日期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預約當天之后12個工作天內(nèi)的任何一天。
請留意,每對準新人只能預約一個時間,預約會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辦理。
1、網(wǎng)上預約
網(wǎng)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通過這項網(wǎng)上服務(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marriage.html),您可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更改、查詢或取消有關預約、查詢擬結婚日的最早預約日期;以及查詢婚姻登記處可供舉行婚禮的剩余名額。完成預約后,您也可以使用這項網(wǎng)上服務遞交婚姻登記所需的資料。您須準備相關文件,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或旅游證件號碼,以及聯(lián)絡電話號碼。
2、電話預約
互動話音系統(tǒng)使用者,須使用按掣式音頻電話致電31023883預約一個時段,而預約可于舉行婚禮日期的3個月前的14日內(nèi)辦理。舉
(二)只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若打算于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但錯過了于婚禮舉行日期前3個月前的14日內(nèi)進行預約,或者您的婚禮將于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監(jiān)禮人主持,您可使用此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只可預約一個日期,到您所選擇的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您預約當天之后12個工作天內(nèi)的任何一天。若您擬于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您可于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jù)各婚姻登記處的婚禮余額,選擇婚禮的日期及時間
(三)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
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時,請準備擬結婚雙方的個人資料及查詢編號。如要更改或取消預約,請最少于預約日期前1天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預約一經(jīng)確定,您的原訂預約將被取消。
(四)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地點
如果打算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便須到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如果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則應到有關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通知書可遞交至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其他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
(五)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
通知書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在此期間,任何在法律上獲授權人士可對該宗婚姻提出反對。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nèi)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簽發(fā)后,按《婚姻條例》的規(guī)定締結婚姻。
婚禮須于遞交通知書后三個月內(nèi)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后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二、遞交婚姻登記材料
(一)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在遞交通知書時,須出示的有效的旅行證件。不用填寫申請表格,但必須提供下列的個人資料,供婚姻登記處職員準備及印制通知書之用:
個人證件(香港身份證/港澳通行證/護照)、全名、婚姻狀況(即是否未婚)、職業(yè)
年齡、住址、雙方父母的姓名。
(二)注意事項
當成功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后,請使用這項網(wǎng)上服務預先遞交婚姻登記的所需資料,這可節(jié)省在赴約當日在柜位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xù)的時間。
如選擇經(jīng)網(wǎng)上遞交婚姻登記的所需資料,最遲須在所預約的日期前1天經(jīng)網(wǎng)上遞交所需資料。
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于擬備擬結婚通知書及結婚證書,應確保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如遞交的資料有誤,可于赴約當日,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更正有關資料。
請留意,婚姻登記官只可更正已交予結婚雙方的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當婚禮完成后,任何于結婚證書上的事實錯誤或?qū)嵸|(zhì)錯誤將無法更改。該條例亦無賦予婚姻登記官重發(fā)結婚證書的權力。
資料來源:香港入境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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