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陽大連市公安局
蔡東慶廈門市公安局
摘 要: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呈現高發態勢,公安機關傳統的打擊防范電信詐騙犯罪模式已難以適應當前多變的詐騙形勢,創新工作機制成為當務之急。對電信詐騙犯罪的定義、我國犯罪趨勢演變、犯罪特點等內容進行闡釋,并提出了相應的打擊防范技術。
關鍵詞:電信詐騙 趨勢演變 犯罪特點 打擊防范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電信詐騙在內地出現后呈逐年上升趨勢,全國各地詐騙警情高發,一些不法分子無視法律,利用當前監管、法制、管理、人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以及現代科技、通訊便利來實現個人的不法利益,極大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已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由于詐騙分子在手段、方法及針對的人群等方面不斷變化翻新,導致公安機關打擊電信詐騙難度逐漸增大,存在追繳贓款難度大、偵破難度大、打擊處理難、案件偵破獲取證據難等瓶頸問題,因此及時、全面掌握詐騙警情變化情況,創新打擊模式、破解打擊難題、提高打擊成效已成為公安機關打擊防范電信詐騙犯罪迫在眉睫的任務。
二、電信詐騙犯罪的定義
電信詐騙又稱為“虛假信息詐騙”、“通信詐騙”或“網絡詐騙”,也俗稱為“釣魚詐騙”,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手機、小靈通、固定電話、VOIP 電話、互聯網等通訊工具,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較大數額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我國電信詐騙犯罪趨勢演變
在我國,電信詐騙的始發地在福建省及其周邊地區,詐騙區域從剛開始的國內跨省份進行演變為現在的跨境、跨國進行。1987年以來,臺灣與大陸之間的交往日益頻繁,達到相當的規模,由于兩岸司法機關未建立正式合作機制,使不法分子跨兩岸犯罪逃避打擊有機可乘,利用兩岸治安防治無法對接之機,大肆實施電信及網絡詐騙等犯罪行為。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幕后組織者大多身在臺灣,租用美國等境外服務器,收購或租用臺灣、大陸服務器,在臺灣搭建電信詐騙網絡平臺,頻繁向大陸各地撥打網絡詐騙電話或發送短信。其話務、轉賬、洗錢窩點則分布在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泰國以及我國廣東、重慶等地,犯罪嫌疑人隱身境外遙控指揮,對境內居民實施電信及網絡詐騙,作案手段多樣、方式詭秘,屢屢得手。
隨著境外電信詐騙和國內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電信詐騙犯罪的發展趨勢呈現出犯罪對象特定與不特定相結合、犯罪手段和技術手段更新快、高壓打擊下詐騙有所收斂、跨國犯罪增多等特點。國內以海南儋州、廣西賓陽、湖南婁底、廣東茂名等為代表的一些窮困地區逐漸加入詐騙大軍,詐騙形式從單一電信詐騙演變為電信網絡新型詐騙,且多以地域犯罪的形式出現。電信詐騙成功率高、巨大的利益回報、逃避打擊容易等成為電信詐騙犯罪高發的重要原因。冒充親友領導、彩票中獎、購車退稅、電話欠費、信用卡消費、災區募捐、網絡購物、兼職代刷信譽等典型詐騙方式不斷出現,愈演愈烈。據統計,僅2014年全國電信網絡新型詐騙就發案40余萬起,涉案金額超過107億元。
四、電信詐騙的犯罪特點
從我國公安機關破獲的電信詐騙案件來看,此類犯罪團伙成員眾多,互相之間并不謀面,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分工精細,組織嚴密,各司其職,隱密性極強。主要呈現犯罪手段的多樣化、手段隱蔽、查控困難、犯罪團伙化、集團化、涉案范圍越來越廣等特點。
(一)犯罪成員組織化
犯罪分子多以集團自居,以團伙為結構,以公司為管理模式,從搜集受害人信息、預選目標、實施詐騙、提取現金、轉移贓款,詐騙團伙內部都進行嚴格分工:有負責策劃整個詐騙活動的“總指揮”,有負責打電話的詐騙集團,有負責提供技術保障服務的網絡平臺,有負責轉賬、洗錢的財務集團,還有負責取款的“車手”等。主要犯罪人員大都以詐騙為生,反偵查意識及技術趨于成熟,會將作案用的手機和生活用的手機嚴格分離開來,詐騙成功用過一次的銀行卡和電話卡不會再使用第二次,團伙居住采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策略,且規模不斷擴大,組織嚴密,分工明確。
(二)犯罪活動國際化
從近年來破獲的電信詐騙犯罪案件分析,作案團伙的組織者往往都為臺灣人或境外人員,他們在國內招募一批人員后專門組織培訓,并將主要實施犯罪的地點安置在緬甸等我國邊境地區,留在國內的僅為少數專門實施ATM機提款、轉存的低層次作案人員。此類境內外相互組成的作案方式,隱蔽性極強。
(三)作案手段多樣化
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缺乏法律常識的特點,針對不同受害群體精心設計騙術,冒充各種身份人員,不斷翻新詐騙花樣,具有很強的欺騙性、迷惑性,令人防不勝防。
(四)作案工具高科技化
犯罪分子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從最原始的群發短信發展到利用境外服務器開設詐騙網站,多重代理,使用CDMA、VOIP等技術進行電話群撥、網絡短信群發、換號改號等實施詐騙,詐騙錢款通過電子銀行轉賬到境外提現,作案工具日益高科技化。
(五)作案目標不特定性
犯罪分子在某一段時間內集中向某一號段或者某一地區撥打固定電話、發送手機短信,因此除發案地域集中外,侵害對象包括社會各階層領域不同身份的人員,具有不特定性。
(六)作案過程非接觸性
此類詐騙案件與其他詐騙犯罪不同的是,犯罪分子僅通過通訊工具與受害人進行聯系,不進行面對面的直接接觸,受害人對犯罪分子的了解僅限于詐騙電話號碼和銀行賬號。
(七)作案地域分散化
此類詐騙案件犯罪團伙均通過跨地域、跨境實施異地作案,即甲地撥打乙地電話實施詐騙,遙控受害人向異地指定銀行卡轉匯資金,并在丙地通過ATM機提取現金,往往一個詐騙案件涉及多地區、多人員。
(八)贓款流動快速化
由于通過銀行轉賬匯款至對方賬戶資金到賬往往只需要幾分鐘的時間,因此犯罪團伙實施電信詐騙成功后,為了防止受害人因報警及時而導致賬戶資金被凍結,會在銀行資金到賬的第一時間通過網上銀行進行贓款轉移,按照ATM機提款上限分解到眾多銀行賬號中,并迅速組織人員提現。若受害人未及時發現受騙并報警,很難凍結被騙資金。
(九)詐騙金額最大化
犯罪分子一旦詐騙成功就會千方百計擴大詐騙金額,誘騙受害人將所有錢款轉移到其詐騙賬戶,因此受害人一旦被騙往往數萬、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不僅給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給社會和諧造成了較大的不利影響。
五、打擊防范相關技術
由于通訊網絡的無界性,電信詐騙往往出現犯罪行為與犯罪結果相分離的情況,如異地、異國詐騙的情況非常普及。同時電信應用的多樣性,也使得打擊防范沒有統一準則,對于電信詐騙的防范打擊總是落后于電信詐騙的動作。人民群眾沒有安全感,對此非常不滿意。
由于電信詐騙是一個社會問題,不能僅僅依托偵查機關一個部門被動應付,應當從源頭開始著手,涉及的每個節點部門都要參與其中,發揮作用。電信詐騙的特點就是依托電信或互聯網通訊技術來實施犯罪活動,而電信詐騙涉及的防范和打擊部門在技術上均具有相對的優勢,因此,從根本上講,電信詐騙沒有什么從技術上無法解決的問題。
電信詐騙的技術分為防范和打擊兩個層面,著眼點是電信詐騙的“數據流”和“資金流”。
(一)電信詐騙的防范技術
1. 電信運營企業
電信運營企業在網絡詐騙活動中起到媒介的重要作用,屬于“數據流”。犯罪分子利用電信網絡,例如“偽基站”、“一號通”、“400”、“來電任意顯”、“170虛擬電話”等與被害人直接聯系。通信監管部門應當加大對電信企業的監督,電信企業要擔負相應的社會責任。
在源頭上,網絡詐騙重點地區,例如海南儋州、廣西賓陽、湖南婁底、廣東茂名等呼出地區的電信企業應當對相應的通訊數據加大防范力度,在擴大通訊能力的同時加大防范投入。建立通訊數據庫,留存相應通訊記錄,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進行分析。網絡詐騙的通話特點是頻繁撥打、短時撥打,或者使用非正常的主叫號碼。對于這種異動使用可以對電信交換機的ttfile交換文件設置監控策略,適時封堵。呼入地區的電信企業也應該對歸屬地為上述地區的異動電話進行監控和封堵。
電信企業的技術升級,也對防范網絡詐騙有著重要作用,網絡詐騙的目標是有利可圖,當技術的提高導致詐騙技術的成本大為增加時,這種詐騙活動自然就會消失。例如“偽基站”詐騙面對著雙向鑒權機制的3G、4G網絡就無計可施,只能通過加大功率強制降頻到2G實施犯罪活動。在電信設備的功能日趨穩定的今天,“偽基站”詐騙在3G、4G普及的地區已經大為減少。
2. 金融機構
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掌握被騙資金的流向是成功偵破詐騙案件的關鍵。犯罪嫌疑人騙得資金后一般是直接提現或網銀轉賬,或者通過網上購物套現。因此,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偵查過程中,要窮盡一切可能追蹤到資金的最終去向。
無論銀行轉賬還是網上支付,都涉及銀行賬號。這涉及到“資金流”。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實時監控銀行賬號的開戶信息、網銀登錄信息以及轉賬信息,適時封堵并向偵查機關提供協助,是金融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
金融機構應當不僅對受害人直接匯款的賬號進行檢查,還要對涉案資金流出轉入的全部賬號開展全方位的細致檢查,并留存這些數據待查。同時銀行要最大限度地保存監控錄像信息。
(二)電信詐騙的打擊技術
電子詐騙的打擊主體是偵查部門,原則是“打早打小”,對于新型電信詐騙,應當快速研究其原理機制,掌握相應的偵查打擊技術。電信詐騙的嫌疑人隱藏在通訊網絡之后,與傳統詐騙活動最大的不同是使用虛擬身份,對于電信詐騙的打擊主要是將虛擬身份落實到物理身份,才能切實打擊到犯罪分子本身。
電子詐騙的打擊,一方面要依托電信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配合,著重掌握“數據流”和“資金流”。另一方面要利用技術偵查措施,匯集嫌疑人情報,并對情報進行深入研判。
電子詐騙的打擊技術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循線追蹤,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從被害人開始追溯到嫌疑人,這種方式辦案成本較高;另一種是在梳理相關線索的同時,利用網絡偵查技術,一步到位,定位到犯罪分子最近的節點,這樣可以極大降低辦案成本,減少網絡虛擬身份的干擾。以虛假網站詐騙的打擊為例:
利用虛假網站實施詐騙的案件中,受害人首先接觸到的是詐騙網站。每個網站都有“域名”和“服務器”,偵查機關可以通過網絡犯罪偵查技術查詢到域名的“Whois”信息(即域名注冊信息)和服務器的IP地址,進而掌握域名DNS解析操作和服務器FTP維護日志時登錄的IP地址,以發現犯罪嫌疑人的真實上網地址。
通過調取網站的服務器租用信息和域名的維護信息,可以快速查找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詐騙網站在詐騙得手后,會迅速關閉以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此時,要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對原有詐騙網站的關鍵域名進行公開搜索,并利用搜索引擎的“快照”功能,對詐騙網站進行固定,為案件偵辦提供線索和證據。
對于其他方式的電信詐騙,也可以利用相應技術,減少中間環節,直接定位到嫌疑人的最后節點,提高電信詐騙的打擊效率。
六、結語
隨著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及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力度加大,電信詐騙犯罪的未來發展呈現出越來越科技化、越來越隱秘及跨國犯罪不斷增多的態勢。針對不斷翻新的犯罪手段,不斷變化的犯罪特點,我們應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探索新思路,提出新辦法,聯合各部門開展快速打擊處置,著力提高防范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能力,以有效遏制電信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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