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停機保號之外,無論你使用的是什么套餐價位的碼呢,每個月都要向運營商繳納一定數額的月租費!究竟什么是月租費呢?無論您當月是否會使用手機卡,即便是零通話、零短信、零流量也會扣減最低的保底費用,這個費用就被我們稱為月租費。5元是各大運營商停機保號的價格,能夠正常使用的號卡,最低月租費應該是8元每月。那么,您是否考慮過三大運營商收取月租費用是否合理呢?
前段時間看到抖音平臺很多網友抱怨運營商對手機號碼收取月租不合理,并對運營商這種收費制度感到不滿。那么運營商到底該不該收月租呢?
其實,即使你一個月之間不打電話、不發短信、不上網,你的手機與基站之間也是在隨時進行信號的交換,這是為了保證一有電話或短信進來,你就可以收到。所以可以認為月租就用在運營商的設備運作和維修上吧。舉個簡單的例子,鬧鐘只在響鈴的時候發揮作用,但是為了它能夠準時響鈴,電池必須隨時都在耗電。
另外,從技術層面看,應該收,即使你一個電話也不打,你的手機也會隔一段時間和移動的設備進行一下聯絡,從而保證隨時能通信。只不過不是顯性地使用罷了。
從經濟層面看,想要獲得優質的服務,你必須要讓服務提供商有一定的利潤,否則就是雙輸的結局。
從以上分析來看運營商收取月租費用也是為了維持基本的運營收支平衡,合情合理。但是,我們在現實中仍然會看到“0月租,無低消”這樣的銷售字眼,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實,從運營商的角度而言,會告訴你“你以為的0月租才是最大的坑”。
眾所周知,我國目前有三大運營商能提供號卡服務。分別為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 2019年廣電也拿到了5G牌照,但并沒有號卡業務。從最初的GSM的2G業務發展到TD-SCDMA 、WCDMA、的3G業務,再到TD-LTE、FDD-LTE的4G業務,一直到今天的5G業務。在通信技術的逐步發展中,人們的使用體驗 越來越好。對于語音及流量的使用需求逐年增長。運營商的收費標準也逐步發生了變化。
在這個變化的過程中,我們大部分人的主要需求是通話語音,手機流量業務以及少量的短信彩信業務以及少量的增值業務。最開始大家主要用來打電話推出的產品有動感地帶,神州行、如意通,萬眾卡等等基本上都是語音按量計費。 收費的標準也各不相同,有0.2元/分鐘、0.29元/分鐘0.19元/分鐘0.39元/分鐘,流量則是按照0.3元/MB、0.27元/MB等收費, 相比現在的等量內容的資費其實挺貴的。
后來有了3G套餐,如電信樂享3G聯通沃3G、移動G3。這時的資費基本上就是按套餐收費即每月收取月租費。套餐如88元/月、89元/月、96元/月,套餐內容流量在400MB~1GB之間,語音在300分鐘~500分鐘。從此月租費便一直存在,但少量零月租和八元月租仍然存在,一直存在至今!
根據當前的用戶使用需求,運營商的資費也是五花八門,但主流套餐均為各自的5G套餐。那么為什么會說零月租是坑呢?拿129元檔聯通5G套餐為例。129元套餐內包含有30GB的流量,500分鐘的通話語音。如果使用零月租,那么就會按量計費,通話按照0.15元/分鐘、流量按照0.27元/MB600元封頂,那么使用同等的30GB和500分鐘按量計費,按照零月租的計算,需要675元,這個費用遠高于套餐的費用。 所以使用零元的套餐并不是最劃算的,反而是個大大的坑。
通過這個計算可以看出,運營商在設定低套餐的時候,往往會設置單價較高的資費,盡管選用了零元或者是低檔套餐的資費,仍然會產生高額的費用。對于某些用戶來說,可能每個月使用的語音或者流量并不是那么多,選擇129元這樣的套餐顯得很貴,其實除了5G套餐三大運營商還有一些比較低套餐的資費,流量和語音的收費也是按照檔位來計算的,只要大家根據自己的需求,選用合適的套餐才是最劃算的。
從停機保號費說起,你的手機號到底是不是你的?
內容提要
*你的手機號所有權歸誰?
*手機號能否轉讓?繼承?
*停機保號費合理嗎?
從“保號費”說起
不法君有兩個手機號,因為個人原因,準備暫時停用其中一個。咨詢移動客服后,有了如下對話:
對話中,客服小姐姐回復停機需收取每月5元“保號費”。保號?還收費?
等等,都停用移動公司的服務了,為什么還要收費?而且我停用自己的手機號,為什么能收費?
回答這些問題前,我們先厘清三方關系。
三方關系
國家、電信業務經營者與用戶三方關系如何?
1.國家
工信部《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第三條規定:
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該條所稱碼號包括固定電話網碼號、移動通信網碼號等,不法君注)
因此,手機號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2.通信企業
而如電信、移動這樣企業統稱為電信業務經營者。他們通過審批獲得許可,在向國家付費后獲得對某些特定號段的碼號資源使用權。
3.普通用戶
用戶與電信業務經營者訂立合同,獲取某一(某些)號碼的使用權,并按約定支付使用費。
三者關系與我國的土地制度有些類似,城市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通過出讓、轉讓等形式流轉至開發商,開發商建成住宅后出售給業主。業主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獲得對應的土地使用權。
區別之處在于,開發商在完成房屋出售后,退出三方關系。而電信業務經營者并不因出讓具體號碼的使用權而退出與國家、用戶的三方關系。通信服務企業與用戶的關系通過服務合同長期存在。
保號費合理嗎?
《辦法》第十八條規定:
......電信業務經營者取得碼號使用權后,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或占用費。
文章開頭,客服小姐姐所說的停機保號費是否就是占用費?
兩者并不相同。碼號資源占用費系電信業務經營者向國家繳納,該項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而普通用戶停機保號支付的費用系在電信服務合同基礎上因實際情況而產生的具體單項業務費。
對于停機保號費,法院通常認為其性質等同于正常使用手機時每月的套餐費用,“系手機使用人自主選擇的具體業務費用”。因此,停機保號費確實不屬于亂收費。
參考判例:(2017)川0191民初13836號
能否轉讓?
用戶擁有手機號的使用權,該使用權能否轉讓?
答案是肯定的。
用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轉讓手機號碼的使用權。而無需得到通信企業同意?,F實中,很多網絡交易平臺就有手機”靚號“出售業務。
轉讓雙方憑各自身份證明至營業廳即可辦理。
能否繼承?
隨著與支付B等財富賬戶的關聯,手機號背后承載了越來越多的財產性利益。那號主去世后,手機號能否被繼承呢?
前些年南京的黃某帶著哥哥死亡證明,到移動營業廳辦理號碼過戶,被告知“需雙方本人到場”辦理。對此移動客服稱移動有權收回逝者號碼。也有律師解釋,由于號主只有使用權,不能繼承或贈與,通訊公司有權收回號碼。
不法君認為,如果單純因號主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得出無法繼承的結論,這與《民法總則》、《物權法》的立法本意相去甚遠。
事實上使用權不能繼承這一觀點本身就是錯的,最常見的土地使用權繼承即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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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錄內的聯系人,承載的社會關系網及其關聯的財產賬號均使得手機號具有財產屬性。同時,某些“靚號”自身也具有可估值的“虛擬財產”性質,因此,手機號碼的使用權當然可以繼承。
繼承可至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憑公證書向通信企業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請認真填寫需求信息,我們會在24小時內與您取得聯系。